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热门搜索:民主办会  规范运作  改革  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建设 >  信用资讯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拟开展信用评级 分级处置失信行为
【添加时间:2020-06-09 】   来源:信用中国官网 分享:

  当前, 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近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


  为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供应方、采购方、采购组织方之间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系统集成守信承诺、信用评级、分级处置、信用修复等机制,建立权责对等、协调联动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以保障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商业贿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违反合同约定、扰乱采购秩序等违法违规、有悖诚信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在开展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强调,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对于医药商业贿赂等失信行为,信用评级所依据的事实,以法院判决或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为准。鼓励地方探索量化评分的信用评级方法,不断提升信用评级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暂停该企业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的投标挂网、暂停该企业配送中标药品或医用耗材资格、向社会公开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压实医药企业失信违约责任。


京ICP备14027375号-1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