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全面强化市区经规划审批在建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以《在建工程规划监管工作制度》为底图,以《规划监管“五项”制度》为抓手,以《在建工程结合信用风险分类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为靶向的市区在建工程规划监督检查工作体系,进一步赋能规划监督检查,有效打击了市区经规划审批在建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烟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规划保障。
规划监管“有迹可循”
坚持“源头执法、重心前移”工作理念,严格《经规划审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五项”制度》。在建工程开工事前介入,实施常态化事前沟通机制,入企发放《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管理通知书》,签订《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规划审批内容实施建设承诺书》,强化建设企业法律意识、践诺意识,熟知在建工程实施规划监督检查、开工验线等业务办理规定、程序和要求。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工作作风,严格把关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基础验线,精准发放《确认书》,认真填写《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检查记录册》,并及时更新完善,实现在建工程监管“全过程溯源”。节后至今,支队累计发放《通知书》、签定《承诺书》10份;组织开工验线、基础验线6场次,发放6份《确认书》;建立和更新《记录册》72条次。
制度监管“有规可依”
严格《经规划审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对建设工程规划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的监督检查和核实,规定了“开工验线、验基槽、验地下工程、验正负零、验首层、验标准层、验主体、验顶层阁楼(闷顶层)、验建筑立面、验配套建设”等十验一核工作内容,细化了每个环节的实施步骤、核实内容、准备资料等具体操作规程及要求,进一步提高了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违法建设行为,切实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了在建工程监管“全过程画像”。
信用监管“有的可矢”
深度融合信用分类与规划监督检查业务,实施信用风险ABCD等级差异化巡查监管新模式。对规划实施信用A级企业除法定监督检查环节外,提供“店小二”式监管服务,落实无事不扰“零巡查”监管;对B级企业落实低频次巡查监管;对C级企业落实中频次巡查监管;对D级企业“加强、加大、加密”巡查频次,实施高频次巡查监管,避免出现“撒网式”巡查,在预防和杜绝发生重大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发生上精确用力,实现了在建工程监管“全过程精准”。截止目前,支队已根据最新评的企业规划信用等级依法依规对199家A级企业 、319家B级企业、6家C级企业、5家D级企业进行了开工普检和差别化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